为规范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和教案管理,特制定本规范。
一、教学进度计划
(一)教学进度计划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,由任课教师编写,于开课前一周内交教研室统一上报学院教学办公室。
(二)教学进度计划编写采用学院统一规定的基本格式。
二、教案
(一)基本要求
1、教案的编写要以确实能够指导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原则,体现出教师的教学艺术风格。
2、教案的基本格式内容由学院统一规定,各系部、各教师根据教学实际可适当有所变化。
3、教案可以为手写版或电子版,提倡电子版。
4、教案统一采用A4纸。电子版打印,内容一律用宋体,5号字,其中英文教案可采用TimesNewRome字体,小四号字。
5、每个教案后都必须有手写课后小结,学期末要有课程情况小结。
(二)理论课教案基本内容
授课教师:
授课对象:学生所在系、专业、年级、班级
课程名称:
课程类型:
授课内容:
授课形式:
授课时间:
授课课次:
教学目的任务:
重点、难点:
教学过程设计:
作业:
课后小结。
(三)技术课教案基本内容
授课教师:
授课对象:学生所在系、专业、年级、班级
课程名称:
课程类型:
授课内容:
授课形式:
授课时间:
授课课次:
教学目的任务:
重点、难点:
教学过程设计:
运动负荷(量、强度):
场地器材:
课后小结。
三、教学进度计划和教案是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,在每学期课程结束后一周内,任课教师必须将教学进度计划和教案交学院办公室保管存档,一般保存三年以备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