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面主持学院的院务工作。
1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全面领导学院的教学、科研、师资培养、学科建设、资料室、后勤保障等工作。
2、主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,就学院的发展规模、专业设置、学生培养、教学改革、管理改革、经费管理、实验室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,提出意见,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3、分管学院人事工作及经费使用,制定人才培养规划,负责人事进出,职称评定,在职进修,年度考核等各项工作。
4、指导、检查、督促教学副院长和科研副院长的工作。
5、负责学校对外体育竞赛等各项工作。
6、负责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。